私隱與Facebook的迷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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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/10/09 10:31 | by 肥牛 ]
![不指定 不指定](images/weather/blank.gif)
上星期某位跟我相識十多年的好朋友Email了一個Facebook的"加入邀請"給我
其實我已經不是第一次收到別人send來的Facebook's request
雖則每次收到我都會當成視而不見不加理會
今次我卻看在那位好朋友的面子份上, 就登記了Facebook
登入Facebook後, 少不免在那裡隨處看
在Facebook中, 可以看到每一個人有什麼親朋戚友, 可以知道到他們的出生年月日之餘
還可以看到他們的個人照 / 大頭照, 甚至連他們工作的地點或曾就讀的中學 / 大學都可以得知
忽然間我覺得有件事是挺諷刺的, 大家一定是嫌在自己blog裡將私生活 / 真性情 剖白得不夠徹底,
還要來個Facebook, 恨不得將自己身邊所有親朋戚友都拖進來互相赤裸相見
暴露自己私隱之餘還要將對方的私隱看過夠才叫痛快
在整個社會不停提倡 保護私隱 / 尊重私隱 / 捍衛私隱的同時, Facebook卻在香港大熱起來
這是社會的錯? 還是我們的矛盾?
昨日我在新聞組亂逛時看到相關的討論, 當中有一位網友對Facebook的現象有一語中的的見解:
"在這個強調捍衛私隱的年代,FACEBOOK居然可以大行其道。
當然,自願暴露私穩和私穩受到侵犯是兩回事。
正如你願意做雞,不表示你願意被強姦。"
雖然這段說話聽起來很尖酸刻薄, 不過卻比喻的很恰當
所以我不打算用Facebook, 因為對我來說, 我沒有自動暴露私穩的趣味, 也不想私穩受到侵犯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11月2日後加的修改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因為好像太多朋友因為我之前最後一句而誤解以上的比喻
所以我只好將最後一句修改成淺白的直述句好了..... (無語中~.~)
其實我已經不是第一次收到別人send來的Facebook's request
雖則每次收到我都會當成視而不見不加理會
今次我卻看在那位好朋友的面子份上, 就登記了Facebook
登入Facebook後, 少不免在那裡隨處看
在Facebook中, 可以看到每一個人有什麼親朋戚友, 可以知道到他們的出生年月日之餘
還可以看到他們的個人照 / 大頭照, 甚至連他們工作的地點或曾就讀的中學 / 大學都可以得知
忽然間我覺得有件事是挺諷刺的, 大家一定是嫌在自己blog裡將私生活 / 真性情 剖白得不夠徹底,
還要來個Facebook, 恨不得將自己身邊所有親朋戚友都拖進來互相赤裸相見
暴露自己私隱之餘還要將對方的私隱看過夠才叫痛快
在整個社會不停提倡 保護私隱 / 尊重私隱 / 捍衛私隱的同時, Facebook卻在香港大熱起來
這是社會的錯? 還是我們的矛盾?
昨日我在新聞組亂逛時看到相關的討論, 當中有一位網友對Facebook的現象有一語中的的見解:
"在這個強調捍衛私隱的年代,FACEBOOK居然可以大行其道。
當然,自願暴露私穩和私穩受到侵犯是兩回事。
正如你願意做雞,不表示你願意被強姦。"
雖然這段說話聽起來很尖酸刻薄, 不過卻比喻的很恰當
所以我不打算用Facebook, 因為對我來說, 我沒有自動暴露私穩的趣味, 也不想私穩受到侵犯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11月2日後加的修改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因為好像太多朋友因為我之前最後一句而誤解以上的比喻
所以我只好將最後一句修改成淺白的直述句好了..... (無語中~.~)
P.S. 以前我寫日記會買個lock 鎖住佢, 怕給屋企人睇到或其他人睇到...唔知係咪我比較OUT...總之就是不太接受到將日記全部公開給人看...
反正我到現在都沒怎用facebook就是了~~
近來facebook可以說是多事之秋
facebook的所作所為, 其實就是各用戶縱容出來的
連用戶自己都不太在意私隱, 也怪不得fb 如此猖狂
至於日記嘛, 我很明白你的心情
不過我現在是日記都不太想寫
其中一個原因是: 人大了, 很多事都寧願收藏心底
寫出來太不安全了, 還有什麼地方比心底深處更安全呢
用facebook主要是可以找回一些舊朋友
像我就找到幾個十數年不見的舊同學
所謂的私隱,完全是自由控制的
像那些生日,名字,不喜歡也可以不公開
我想用facebook的朋友也是因為信任它才會放心地玩
在這個事事提防的社會中,能有這種地方也是不錯的
Making friends is simple and free
只是想說明香港人"自己一邊公開私穩一邊又要說捍衛私穩"的這個行為
好比"一個人即使從事色情事業, 也可以捍衛自己的貞操不給別人隨意侵犯" 這個行為一樣
公開私穩跟捍衛私穩這兩件事是可以同時進行沒矛盾的
(雖則我覺得公開私穩跟捍衛私穩是兩件對立又矛盾的事)
我覺得他的說法也有道理所以才加以引用
不過在我的立場, 我不會公開私隱也不想私隱被侵犯
所以才會有blog中最後的那句~
畢竟這個比喻用詞太極端, 容易惹人誤解倒是真的~.~
facebook嘛... 如果你自己不提供一定程度的資料
e.g. 曾就讀學校名稱, 曾工作地點, 還有個人相片之類
facebook就沒有作用了, 當然, 如果有些人覺得這些資料公開出去也無傷大雅的話, 就是大家看法不同了~.~
我"個人"覺得呢, 誰是我的朋友, 也算是私隱的一種...